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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关于恢复院外核酸采样工作的

医院关于恢复院外核酸采样工作的通告

根据县疫情防控指挥部通知,自5月7日08:00起解除全县区域内管控措施,恢复口岸城市常态化疫情防控。为更好地满足马关县内群众核酸检测“愿检尽检”的需求,医院于5月7日08:00恢复院外核酸采样点的工作,现将核酸检测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采样时间:8:00—17:30;

二、采样地点:医院后门外围道路旁边(逢春大道岔往县第五小学方向红绿灯直走约米,到达县第五小学右转约米即可到达。)详见地图标识及路线图。

三、报告时间:8:00—11:30的采样人群,15:00-17:00出具检测报告;11:30—17:30的采样人群,21:00-23:00出具检测报告。

四、收费标准:采样检测费用执行相关收费标准,开展10:1混检,费用8元/人/次,可以现场缴费或手机缴费。

请广大群众自觉戴好口罩,配合测体温、扫码,保持1.5米线距离,不扎堆、不聚集,文明有序。为避免排队开单,可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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