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厉打击跨境违法犯罪,9月14日,云南马关县公安局八寨派出所在辖区老马店疫情防控卡点查获17名越南籍非法入境人员。
马关警方查获17名越南籍偷渡入境人员马关警方供图
9月14日20时许,马关县公安局八寨派出所老马店疫情防控卡点在执勤过程中,发现3名中国籍驾驶人驾驶的三辆SUV越野车,经盘查发现三辆车内共乘坐17名不明身份越南籍人员。
经查,17名越南籍人员均未持任何出入境证件及身份证明文件,17名越南籍人员均系从红河州河口县偷渡至中国境内,欲前往文山市务工。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马关警方查获17名越南籍偷渡入境人员马关警方供图
9月16日
昆明市公安局发布
《“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期间“三查三告知一宣传”专项行动举报奖励渠道”》
的通告
通告明确,自9月14日起,昆明市公安机关启动“三查三告知一宣传”专项行动,在此期间昆明市公安机关将对举报偷越国(边)境等以下违法犯罪行为线索查证属实的给予相应奖励,最高可奖10万元人民币。
9月16日,昆明市公安局发布《“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期间“三查三告知一宣传”专项行动举报奖励渠道”》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通告明确,自9月14日起,昆明市公安机关启动“三查三告知一宣传”专项行动,在此期间昆明市公安机关将对举报偷越国(边)境等违法犯罪行为线索查证属实的给予相应奖励,最高可奖10万元人民币。
举报他人偷越国(边)境犯罪或组织、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犯罪线索,经查证属实,视核查情况结果给予元至元奖励。
举报涉恐可疑人员无证或者持他人证件住宿、购买长途汽车票、乘坐各类交通工具及上网、洗浴场所留宿的,经查证属实,视核查情况结果给予元至元奖励。
举报涉恐可疑人员在街面游荡、露宿,租房及居住于民宿、公寓式酒店,驾车、租车及购买、携带、寄递散装汽油、管制器具、军(警)用品、违禁物品及其他可疑物品的,经查证属实,视核查情况结果给予元至0元奖励。
举报电信网络诈骗案件,经查证属实,视核查情况结果给予元至0元奖励。
举报“非法制造、持有、私藏或买卖枪支弹药”案件,经查证属实,视核查情况结果给予元至0元的奖励。
举报“制贩传播淫秽物品”案件,经查证属实,视核查情况结果给予元至0元的奖励。
举报“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妇女卖淫”案件,经查证属实,视核查情况结果给予元至元的奖励。
举报“走私制贩运输毒品”案件,经查证属实,视核查情况结果给予元至0元的奖励。
举报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每铲除罂粟株或大麻株,奖励元;举报非法贩卖罂粟壳,每缴获1吨奖励元。
举报非法制造加工毒品厂(点),每捣毁一个奖励10万元。
举报新吸毒人员或复吸人员,每查获1名奖励80元。
举报犯罪案件线索破获系列性、团伙性案件和涉黑、涉恶案件的,可根据破获案件数、打击处理犯罪嫌疑人数,在上述标准上提高奖励幅度。
举报途径:拨打“”电话举报;通过手机送短信至“12”进行举报;直接到各级公安机关、派出所或向执勤民警当面举报;通过来信、来函方式向各级公安机关举报;涉及举报举报“制贩传播淫秽物品”案件或举报“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妇女卖淫”案件的,可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