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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型案例云南省马关县人民检察院督促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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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行政公益诉讼校园公共安全未成年人保护

要旨

检察机关针对校园内存在的安全隐患、行政机关监管不到位可能引发校园安全事故、学生家长反映强烈的情况,通过两级院联动,运用无人机航拍技术固定证据,厘清隐患来源,依法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督促教育主管部门进行有效整改,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保障校园师生公共安全,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

基本案情

年4月,马关县人民检察院在履职中发现:马关县第四小学成立于年9月,在学校初期的建设过程中,因临时用电需要,施工方在工地上安装了一台变压器,学校建好投入使用后,变压器的的位置划在了学校范围内校园操场旁,但变压器一直未进行搬迁,学校开展课外活动、师生体育活动等均在变压器旁进行,变压器周边没有任何安全控制地带;同时校园主干道上空有一条10千伏的高压线经变压器横穿校园,全校师生进出教室、排队进入食堂就餐等均由该主干道下经过,变压器、高压线隐患问题长期得不到有效整改,全校余名师生人身安全受到严重威胁,存在极大的安全事故隐患,对社会公共利益造成潜在危害。校方及家长多次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电力运营商进行反映,均未得到妥善解决。

调查和督促履职

年4月,马关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就该案调查了解到:年9月马关县第四小学建成招生以来,施工方未对校内临时变压器进行搬迁,也未变更临时用电性质。马关县第四小学于年、年、年等不同时段均向马关县教育体育局、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文山马关供电局等请示,但相关部门一直未能解决校园安全隐患。调查过程中,学生及家长对长期以来校园内存在的变压器、高压线安全隐患反映强烈。年6月初,马关县人民检察院通过走访马关县教育体育局、马关县应急管理局、马关县工信商务局、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文山马关供电局等几个职能部门,证实校园内的变压器、高压线产权归属后,及时与涉案单位沟通协调,数次到各部门进行工作对接,县教育体育局在知晓校内安全隐患的情况下,长达5年时间未对校内安全隐患进行整改,公共利益受到持续性侵害。为依法维护校园师生公共安全,马关县人民检察院于年6月16日向县教育体育局发出《检察建议书》并得到高度重视,县教育体育局积极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多渠道筹措资金用于变压器、高压线的搬迁改造。年8月31日,马关县人民检察院在学期开学际到现场核查,马关县第四小学内的变压器、高压线安全隐患已全部完成施工改造,彻底消除了校内安全隐患,校园师生公共安全得到有效维护。

办案效果

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中华民族的希望,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的接班人。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不仅是促进未成人健康成长、维护社会稳定的需要,也是保障国家未来可持续发展的战略需要。校园安全隐患关系到千万个师生家庭和生命财产安全,关系到社会稳定的大局。检察机关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及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守护者,通过充分发挥公益诉讼职能职责,加强与各行政机关、主管部门的沟通协调,对校园内长期存在的安全隐患问题,依法建议,督促整改,对整改效果及时跟进调查,结合行政机关整改困难、校园假期时长、危险源整改现实紧迫性等,兼顾多方利益,做到合法、合情、合理,最大限度的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有力推动校园安全隐患治理,并以该案为契机,推动全县开展辖区内校园安全专项检查,助力全县校园公共安全保障设施建设,努力践行“双赢多赢共赢”监督理念,实现办案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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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舒克

设计:小柳同学

主编:Bruce

来源:正义网

本文已收录至嘉诚慧眼全国公益诉讼案例库

注:图文如有侵权请联系平台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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