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作者:王小明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
日前,中办、国办印发《关于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的意见》,为当前及今后一段时间的新型城镇化建设指明了方向。鉴于以县城和县级市等为代表的县级行政单位在我国处于城乡融合发展的联结纽带地位,兼具城镇和乡村的特征和发展问题,这份《意见》也将对未来的征收拆迁、腾退改造等项目起到或直接或间接的重要影响。
那么,《意见》中究竟有哪些说法值得广大被拆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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