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腐大戏《人民的名义》中,有一个经典的桥段,祁同伟为了获得提拔,到退休老干部陈岩石家的小院子里打理院子……
祁同伟亲自为老干部陈岩石打理院子为了获得升迁和提拔,祁同伟也是拼了最近,本人在研究一些刑事案件判决尺度的时候,惊奇地发现,这电视剧中的一幕,竟然在实际生活中真实上演。其奇葩和荒诞的程度,甚至连电视剧都比不上!
比如,电视剧中,人家陈岩石是清廉的老干部,只是按待遇分到了一个带院子的房子,让祁同伟有了亲自来干活讨好的机会。而这起真实案件中,一个堂堂县委书记,竟然私下搞起副业,经营了一家规模不小的林场……
比如,电视剧中,祁同伟只是自己去干活求好感。而本案中,这位干部,不仅自己去县委书记家农场干活,还带队去,还替书记支付农场工人工资和化肥款……
案件判决书,犯罪情节比电视剧还离谱颠覆常人认知的这起案件,发生在广东省龙川县。
这起案件的主角叫杨某华,年底腐败罪行暴露而被留置前,身份是龙川县政府原党组成员、龙川县***管委会党工委书记。
判决书认定他的罪名有两个,分别是受贿罪和行贿罪。
受贿罪,就是他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的犯罪。这部分不是文章重点,简单介绍一下:法院认定他年至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土地出让、应对上级巡查、承建政府工程、拨付工程款、推进工程进度等方面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万元。
这个案子最奇葩的部分,是杨某华的行贿罪。法院认定他的行贿对象只有一个人——龙川县原县委书记彭某邦(另案处理)。
据杨某华自己交代,他和彭某邦早就认识,当时彭刚到县里工作,杨某华是团县委的一名年轻干部。彭某邦还让他推荐优秀教师辅导自己儿子,效果很好,之后彭某邦对他比较信任,双方关系比较密切,彭某邦一直以来对他的工作比较关照。
年,龙川县通衢镇镇长有空缺,杨某华当时是共青团龙川县委副书记,因年纪到了要转岗,因此他向彭书记提出想到通衢镇任镇长。之后彭某邦向龙川县组织部推荐了他,并在龙川县委常委会上同意杨某华担任通衢镇镇长,最后杨某华顺利担任通衢镇镇长。
图文无关再说说当时的县委书记彭某邦,一个堂堂的县委书记,为什么会搞起林场呢?原来,他年在考场一个农场时,发现老板很赚钱,自己也心动了,于是他在自己的老家五华县承包了上万亩山地开办林场,主要种植罗汉松、桂花等有投资价值、经济效益的苗木,安排其他人帮他打理。一个县委书记,能做出这样的事情,也真是个人才!这本身就违反了党纪国法。
万亩林场杨某华说,自己一方面为了感谢彭书记提拔自己做镇长,一方面还想以后彭书记继续关照自己,于是一心想讨好彭书记。
在本案中,彭某邦作为证人,交代了杨某华到自己农场干活的情况。他说:“杨某华经常到我的农场带工人挖坑备种,期间买了几百棵桂花树苗及一些果树种植,在龙川县鹤市镇食用菇厂搞了一些有机肥给农场使用。我没有支付过任何费用给杨某华,估计他支付了70至80万元。”
堂堂一个镇长,为了获得提拔,到县委书记家的农场干活,你能想到吗?反正我之前怎么也不会想到还有人会玩出这一招,原来电视剧不是骗人的。
《人民的名义》里的祁同伟法院认定:年,时任龙川县县委书记的彭某邦利用职务便利为杨某华担任龙川县通衢镇党委副书记、镇长提供了帮助,为表示感谢以及继续得到彭某邦的帮助,年至年间,杨某华为彭某邦经营的位于五华县的“松桂园”林场支付了劳务工人工资、化肥等费用共计78万元。
法院判决法院认为,被告人杨某华无视国家法律,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又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其行为又构成行贿罪,应数罪并罚。
因为杨某华主动交代了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其他涉案犯罪事实,系自首,依法可减轻处罚;被告人杨海华认罪认罚,依法可对其从宽处理;主动退缴全部赃款,并主动预缴罚金,可对其酌情从轻处罚。
年7月10日,广东省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杨某华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万元;犯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4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