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关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
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第5号
为进一步有效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就我县疫情防控期间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对进入马关县内的所有道路实行交通管控,对非长期在马关生活、工作的人员一律劝返(公务活动除外),严禁进入马关县域;对长期在马关生活、工作的返马人员,须配合健康排查点进行检查检测,如检测发现身体有异常情况的,将按照疫情防控工作流程进行处置。
二、货运车辆及驾乘人员(原则上不超过2人),经严格检查检测身体无异常并登记后方可通行,驾乘人员不得随意流动,自觉落实防护和检测观察措施。
三、暂停村民小组、居民小组之间婚丧嫁娶的设宴办客(丧事从简快速办理)、走亲访友等聚集聚会活动;暂停村民小组、居民小组内人员相互吃请、打牌下棋、唱歌跳舞等聚集聚会活动。
四、实行举报制度,请广大群众发现以下人员和情形时,及时向各乡(镇、场)举报。
(一)州外(重点是湖北省和各地疫区)来马人员和返回马关人员,到达马关时间未满十四天,有发热、干咳等异常症状的。
(二)人数较多的各类公共聚集性活动,包括各类文艺演出、体育赛事、打牌下棋、跳广场舞等;婚丧嫁娶的设宴办客、相互吃请、烧烤聚餐等活动;展览、展销及其他大规模群体性活动等。
(三)未停业的网吧、KTV、酒吧、电影院、游乐场(室)、棋牌室、足疗及洗浴中心、娱乐和健身等公共场所;宾馆、酒店、饭店(含民宿、客栈)举办商务、宴会、庆祝等聚集性活动。
(四)未关停的活禽交易市场和各类野生动物交易行为。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终止日期由马关县人民政府另行通知。
特此通告。
马关县人民政府
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