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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委书记贪污69万元,判处死刑后,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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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利剑高悬:建党以来十大腐败案例剖析》一书中,原广东海丰县委书记王仲贪污腐败、最终依法被判处死刑的案件,被称为“改革开放反腐第一案”。

经法院认定,王仲利用职权侵吞、受贿的金额为6.9万余元,在当时,这相当于普通干部年的工资收入。

该案发生于“苍蝇和蚊子”都可能会飞进来的改革开放初期,具有为改革开放保驾护航的重要意义。

而在王仲被判处死刑之后,有人给他求情,但陈云坚定的表示:必须枪毙!

改革开放反腐第一案

关于改革开放的利弊,有一个很有名的比方——“打开窗户,新鲜空气会进来,苍蝇也会飞进来”。

上世纪八十年代初的广东省海丰县,就发生过这个比喻的现实版。

由于地理因素,海丰这个地方与港、澳两地的海上交通都很方便,七八十年代海丰全县人口总数才80多万,但历年来前往港澳地区谋生的人也有二三十万。

有了这样得天独厚的条件,进入对外开放时期之后,海丰与港澳等地的联系更加频繁。

有的人需要经此来去港澳探亲办事,此地发生的走私案件数量也与日俱增,对于掌握权力的人而言,其中便出现了公器私用、权力寻租的空间。

时任海丰县委书记的王仲,也正是从这些方向下手以权谋私。

他不但在工作流程中受贿索贿,更是变本加厉地直接前往缉私单位仓库,将价值较高且不易买到的手表、电器、服装布料等商品直接拿走,再进行变卖获利。

类似的事情做得多了,名声就难免传扬出去,在当地,王仲的家有个半公开的外号叫做“广播站的器材仓库”。

这是由于在当时,电视机、收录机等电器仍算稀罕物品,而王仲“倒腾”的物品中这类电器占了相当大的比重。

由于王仲肆无忌惮、倒行逆施的做法,不少群众写信检举揭发,上级机关对此高度重视。

时任中央纪委第一书记的陈云就曾经多次听取该案的案情汇报,先后派出多个工作组、总计多人次的工作人员进行调查。

陈云的看法

在老一辈革命者团队中,陈云被称为“红色经济专家”,或者是更加中国化的“红色掌柜”。

他从罢工运动中成长起来,自陕甘宁边区时代就主要从事财政经济方面的工作,形成了缜密而精细的工作风格。

陈云曾经评价自己是“算账派”,脑子里只有数目字。

年上海局面初定,毛主席钦点陈云担任财经委员会主任,到上海抓经济、稳物价,去进行一场凶险程度“不下于淮海战役”的经济战。

在他主导的得力应对之下,哄抬物价、囤积居奇的投机资本遭遇了一波连击,全国物价得以平抑,为接下来的经济建设国力复苏准备了良好的开端。

毛主席曾经评价陈云“看问题尖锐,能抓住要点”,而因为长期负责经济财政方面工作,陈云对于经济问题也有着一般人难以匹敌的深刻理解。

当时他正担任着中纪委的第一书记,提出了振聋发聩的“维护党规党法,整顿党风问题”方针。

与数字打了大半辈子交道,陈云实在太懂得“千里之堤,溃于蚁穴”的重要性了。

当时的实际情况也证明,他的看法并非不切实际的杞人忧天。

年底,一份题为《广东一些地区走私活动猖獗》的信访简报显示,仅广东一省,反映经济领域问题的来信数量就暴增到了上一年的三倍。

部分党员干部在该领域的违法乱纪行为,尤其是与走私贩私相关的部分,已经到了必须加以重视的地步。

王仲:狡兔三窟,未雨绸缪

然而要办下王仲这件案子,却也并没有纸面上看来那么轻松。

王仲当时是海丰县委书记,还位居汕头地委政法委员会副主任,其贪污腐败行为的大头指向缉私部门查缴的各类物资。

而年前后,海丰当地走私猖獗,打击走私贩私的行动也正处于高峰期。

大量被查获的走私货品既缺乏全局统计,也并无规范的管理流程,王仲利用职位优势常常借口去汕尾等地“视察”,到了现场就以样品、试卖等种种借口拿走东西。

时间一久、物品种类繁杂、信息琐碎,给取证工作带来了很大困难。

另外,王仲自知自己的罪行无法见光,因此早早布局,为了掩盖罪证多方经营。

他挖空心思狡兔三窟,把家人子女安插到重要工作岗位,尤其是几个子女都很快转为干部,进入政法部门任职。

从职位上来看,他家可说是一个“政法之家”。

然而实际上,这却是一个以家庭为外壳的“抢私贩私”操作链条——他本人出马去贪污查获的走私商货,其妻负责隐瞒遮掩,其子主要负责贩卖销赃。

年初,其子王建成的一车私货被工商路卡查获,王仲很快就策划出对策,又与贩私分子提前串供,订下“攻守同盟”,成功地将这一事件遮掩过去。

很多时候,王仲还利用自己的职位之便亲自销赃。

出差在外时,甚至把下榻的房间作为交易场所。

即使到了罪行败露被责令停职交代问题、《南方日报》也公开发文之后,王仲也还在负隅顽抗,相关的赃物赃款被化整为零,“疏散”到其5个子女、12名亲属手中。

光是后来被查出的赃款,就被分散存入14个储蓄点,使用了18个人名共42张存单,开户人名有真名也有假名,甚至还有已经过世好多年的人。

漫漫搜证路

根据曾担任王仲案助审员的陈石波回忆,当时这个案子的社会影响很大,要知道那时“万元户”还是个非常了不起的名词。

而王仲的贪污数额接近7万,在当年是不折不扣的巨款。

在搜集证据的过程中,办案人员直接面对着涉案头绪多、信息琐碎、取得足够说服力证据难度较高等困难。

陈石波特别提起了一个名叫王泗吉的证人,他当时在其他职位以外,还兼任着缉私仓库的保管员。

正是这个兼任的职位,使王泗吉成为能够提供王仲犯罪事实与证据的来源。

面对办案人员的调查,王泗吉交出了两个与此相关的账本。

其中一个是原始账,记录的是他所负责缉私仓库的出库情况,另外一个则是他本人凭着记忆写出来的清单,也就是他脑子里的“账本”。

从这两个账本中的信息看来,过去至少一年零四个月内,王仲多次前往该仓库“视察”,从库中取走了大量收缴物品,尤以体积小易携带、单件价值较高的手表为多。

然而疑问也正是出在这些手表上。

为了确保证据的真实有效,办案人员将两个账本的信息一条一条梳理出来、进行交叉核对。

这一核对就发现信息中存在矛盾、对不上号的细节,例如“手写账”显示王仲从该库拿走了只手表,而“原始账”中仅能确认他拿走了只。

办案人员曾就此事三次询问王泗吉,然而王泗吉的证词却存在混乱与矛盾之处。

根据证据必须具备的可靠性和准确性要求,这其中相差的59只手表最终未予认定。

陈石波表示,当时办这个案子,想的就是要坚持依法办案的原则,严格把好证据关。

王仲犯罪事实是什么样子、将接受什么样的惩罚,那是他的事;但作为检法工作人员,必须坚持证据要能经得起挑剔,证据不足、其他人收受而王仲确不知情等情况均不予认定。

那时从汕头公交总站前往海丰县仍然十分不便,一路上都是土路,车子想赶时间也开不快。

因此办案人员往往都是一得到新证据的消息立马出发,这样也得第二天才能正常开展工作。

尽管有种种现实困难,在办理此案的工作人员群策群力之下,还是将涉案证据梳理清楚。

之后曾经有领导查问此案提及证据中的某个细节,经办人员甚至能够将相关证词在案卷中第几卷第几页都直接报出来。

正是由于在证据搜集环节做到了严谨细致,此案后来历经二审、最高院复核死刑,对事实证据方面的认定均没有作出质疑或改动。

24小时,天

除了取证难之外,还有另外一个问题:王仲当时已经是五十多岁的人了,并患有严重的心脏病;为了保证案子的调查诉讼顺利进行,还必须十分注意王仲的人身安全和健康。

当时参与此案的工作人员被分为三个大组,其一是广东省人民检察院牵头的办案组,主要任务是调查王仲违法犯罪事实,搜集固定证据。

其二是医疗组,指派了专家、医生、护士专门负责王仲的救治,确保他有足够良好的身体状况出庭受审。

其三就是监护组,由汕头地区人民检察分院抽调干警对王仲进行监护,确保其在监视居住期间不逃跑、不自杀,并断绝其与外界的接触。

当年刚满20岁、“没成家没负担”的检察干警李向东,就这样成了监护组中和王仲待在一起时间最长的人,共计天。

李向东回忆,由于王仲的心脏病,他最初被监视居住的地点不是自己家,而是医院。

在医院他接受前几轮审讯时,完全矢口否认起诉书的内容。

关于涉案物品,王仲一口咬定“有一部分是在上级机关领导买的”,另一部分是自己买的,当时没给钱的原因是没带钱,后来让女儿给了一部分钱,剩下的钱“还没来得及给”。

有可能因为对自己布局的“攻守同盟”很有信心,王仲在被监视居住的初期不但受审态度恶劣,对于监护的检察干警们也往往视而不见、没有什么好脸色。

胶布下的手术刀片

但当第四次审讯期间,办案组向王仲宣布依法逮捕决定,并将其转入揭阳县看守所,这一转折给王仲的情绪带来了不小的波动。

王仲一反此前高高在上的做派,显得躁动不安又虚弱无力,时不时会依靠在床头柜边休息。

监护时间最长的李向东曾说“在我看来,他就是个年纪不小的病老头儿”,这时候看到王仲一副虚弱的样子,猜测他可能是情绪波动太大体力不支,便提出让他休息一下,由自己帮他收拾行李。

然而无论李向东怎么说,王仲也总是不肯离开床头柜的旁边。

最终,李向东在那个床头柜抽屉的上沿发现了一块白色胶布,胶布下方藏了两片不到一寸长的手术刀片。

直到此时,参与此案的工作人员才发现,原来在一直维持的胸有成竹态度之下,王仲实际上早已萌生了自杀的想法。

那两片手术刀片,据推测应该是他在医护人员处置室内偷拿并藏起来的。

此事之后,整个监护组如临大敌,不但24小时监护更加密不透风,监房外还增加了武警站岗。

水落石出

从王仲身上难以取得突破,办案人员便调整了策略,将突破口锁定在王仲的妻子陈巧兰身上。

陈巧兰参与了王仲几乎所有的灰色操作,但自身却没有王仲那种多年历练官场的老练和定力。

办案组在19天时间内,提审陈巧兰26次,最终从她身上打开了突破口。

犯罪事实、有力证据、赃款去向……这些细节逐渐浮出水面,而王仲的结局,也即将走到尽头。

根据年刑法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贪污公共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当时有声音认为王仲是个老同志,此前也有过贡献,是不是应该从轻判决;也不乏有前往说情的,毕竟一旦死刑,就真的再没有改造、赎罪之类的机会了。

但陈云认为当时正处于改革开放关键节点,一个地区的情况糟糕到如此严重的地步,王仲身为领导贪污腐败起了非常坏的作用;如果不依党纪国法进行惩处,对打击经济领域严重犯罪活动及改革开放的大局都会产生不利影响。

判处死刑

最终,汕头地区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判处王仲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王仲对判决不服一度提起上诉,后经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并报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年1月17日,在汕头市人民广场举行了现场超过一万七千人的宣布执行大会上,之后,王仲被押赴刑场执行枪决。

直到确定将被执行死刑,王仲终于崩溃了。

在被带往行刑地点前,他对监护自己的李向东说了最后一段话。

“你得记住,当了官千万不要贪。不属于你的东西,你就不要伸手,伸手必被捉嘛!但愿我的错误能给国内当权的、当官的敲一个警钟吧。”

判处王仲死刑的意义主要体现在哪些地方?

年4月13日《关于打击经济领域中严重犯罪活动的决定》中写道,各地均有和王仲案件相似的情况,这样的判决,对犯罪者起到了很好的震慑。

只有这样,才能对接下来的对内改革和对内开放打下较好基础。

邓小平也曾经强调,改革开放不过一两年时间,被腐蚀干部的数量已经相当惊人:“卷进经济犯罪活动的人不是小量的,而是大量的。”大案太多,性质恶劣,如果不能坚决刹住这股歪风,党和国家可能会“改变面貌”。

时任广东省委常委的寇庆延也曾经回忆,当初王仲被判刑起到了敲山震虎的作用,走私贩私的歪风得到了压制。

结语

另外事实上,以王仲为代表的领导干部带头腐败,给海丰带来的负面影响远远超过局外人想象。

海丰当地企业开工挣钱的少,财政收入捉襟见肘,身为县委书记的王仲本应该发挥带头作用,发展经济改善民生。

然而他不但不尽职守,反而背道而驰:该制止的走私不但没什么压力反而活得滋润,除了王仲还有其他干部主动同流合污,基层组织陷入瘫痪,部分缉私人员执法犯法、监守自盗。

海丰县成了远近闻名心照不宣的私货大窝点,人称“远东的国际市场”。

直到王仲被枪决后半年多,刚调到中央纪委教育室工作的蒋秀生到海丰县调研,看到的仍然是“工人不做工、农民不种地、学生不上课”,家家户户忙走私的场面,市场上处处可见走私的手表、收录机。

这样的局面,直到海丰被定为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实验区、又历经长久整改才得以扭转过来。

这也就是邓小平强调“一手抓改革开放,一手抓惩治腐败”的根本原因。

参考资料:

《改革开放后第一个因贪腐被枪毙的县委书记是他》;澎湃新闻;

《邓小平与“改革开放反腐第一案”》;人民日报张东明;

《新中国的反腐故事|亲历者讲述查处王仲案始末》;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改革开放反腐第一案"审判回忆录》;人民法院报;

《利剑高悬——建党以来十大腐败案件剖析》;中国方正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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