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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发布会云南在贫困群众头上揩油我们

新闻发布会现场

7月21日,云南省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年以来云南检察机关打击扶贫领域职务犯罪工作情况,并发布典型案例。

充分履行指控犯罪职能

对扶贫领域职务犯罪“零容忍”

云南检察机关切实履行提前介入、审查起诉、出庭公诉、审判监督等职能,与监委、法院相互配合、相互制约,严厉打击扶贫领域职务犯罪。

年以来,应监委商请,提前介入扶贫领域职务犯罪调查42件57人;对扶贫领域职务犯罪提起公诉件人,其中处级以上干部3名,乡村组干部77名;提出量刑建议43件,被法院采纳36件,采纳率83.7%。

多角度深追犯案原因

精准检察建议促进源头治理、综合治理

年以来,云南检察机关共针对扶贫领域发出检察建议19份,目前已收到回复17份,回复率为89.5%。为进一步提升综合治理效果,以个案“点”整改带动类案“面”治理,云南检察机关还组织人员到省扶贫办、贫困地区检察机关、纪委监委、组织人事等部门,深入开展全省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题调研,掌握实情,发现问题,分析原因,并从扶贫项目立项、审批、实施、验收、拨款等环节提出具体可行的解决对策,有力促进了源头治理、综合治理。

建立扶贫领域涉案财物快速返还机制

把扶贫资金尽快用到“刀刃”上

今年2月,云南省检察院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牵头与省监委、省高院、省公安厅,在全国率先制定了《关于建立扶贫领域涉案财物快速返还联动机制的意见》下发全省贯彻执行。《意见》进一步强调了各办案单位各自办案环节追赃挽损职责,规范了审前快速返还权属明确涉案财物的原则、程序、时限等,建立了返还可能有争议案件共同会商决策机制,推动各办案单位积极转变审前返还涉案财物过度“求稳”的观念,促使涉案扶贫资金“能返尽返”,最大限度发挥扶贫资金使用效能。该省检察机关认真落实《意见》要求,牢固树立“办案追赃并重”和“办案协同”的意识,积极在检察环节追缴赃款赃物,同时加强与监委、法院等办案单位的沟通,每案必审涉案财物权属关系,对符合条件的及时返还,收到较好成效。

典型案例

1.曲靖市陆良县召夸镇果河村委会原党总支书记左鸭付、原副主任梅加宽、原出纳梅辆生挪用资金案

2.昆明市寻甸县功山镇三保村委会原主任保明刚、原副主任保德海、马兴全、原村委委员张兴友贪污案

3.普洱市镇沅县古城镇文广村委会原主任黄信权挪用公款、挪用资金案

4.楚雄州永仁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原党组书记、主任殷庆洪受贿、贪污案

5.文山州马关县金厂镇人民政府社会事务办公室原负责人杨生祥贪污案

(云南省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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