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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教育局公告

关于建立兰州市校外教育培训社会监督员队伍的公告

为广泛发动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校外培训治理,及时发现和解决治理过程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推进群策群力、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根据《甘肃省教育厅关于建立校外培训社会监督员队伍的通知》要求,兰州市教育局决定聘请张云梅等6名同志担任兰州市校外教育培训社会监督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兰州市校外教育培训社会监督员名单

二、校外教育培训社会监督员主要职责

1.监督并反馈校外教育培训机构是否存在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组织学科类培训行为。

2.监督并反馈校外教育培训机构是否存在超标超前超范围培训、培训内容低俗违法等行为。

3.监督并反馈校外教育培训机构是否存在聘用中小学在职教师有偿补课行为。

4.监督并反馈无证无照、证照不全的校外教育培训机构违法违规开展培训活动等行为。

5.监督并反馈校外教育培训机构是否存在为推销业务以虚构原价、虚假折扣、虚假宣传等方式进行不正当竞争行为。

6.监督并反馈校外教育培训机构是否存在夸大培训效果、误导公众教育观念、制造家长焦虑等违法违规广告行为。

7.监督并反馈校外教育培训机构是否将教师资格信息在培训机构场所及网站显著位置公布,从事学科类培训的人员是否具备相应教师资格。

8.监督并反馈校外教育培训机构是否将收费项目和标准向社会公示、接受监督。

9.监督并反馈校外教育培训机构是否全面使用《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

10.监督并反馈校外教育培训机构是否存在培训材料违反教育部办公厅印发的《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材料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

11.监督并反馈校外教育培训机构其他违法违规办学行为。

12.监督并反馈校外教育培训机构是否存在超上限、超期限、超课时收费,不使用银行监管专户收费,寻求体外循环,逃避监管等情况。

广大群众若发现社会面存在违法违规校外教育培训情况,可及时提供线索,通过举报电话或邮箱,向兰州市市县两级教育行政部门或兰州市校外教育培训社会监督员反映情况,我局将会同有关部门及时处置。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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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甘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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