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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关县人民法院五个坚持奏响团结曲

马关县人民法院在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中,始终牢牢把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的“纲”,立足自身职能,“五个坚持”为各族群众实现法治保障同权保驾护航。坚持党建引领民族团结,兑现“让各族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承诺。马关县人民法院始终坚持一手抓审判工作,一手抓民族团结,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贯穿于立案、审判、执行工作全过程。年,共受理各类案件件,结案件,结案率95.48%,执结到位案款.10万元,实现了“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营造了安定、和谐的社会环境。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践行司法作为暖人心。马关县人民法院以便民的服务、忠诚的履职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年,诉讼服务中心工作人员上门立案件、上门调解例,为87名当事人提供苗、壮、傣等民族语言诉讼服务。与县司法局联合在未设派出法庭的10个乡镇及都龙口岸、健康农场设立12个“诉讼服务站”,与当地司法所、派出所及人民调解员、人民陪审员共同开展法律咨询、诉讼指导、诉前调解、案件回访等工作。坚持加强民族干部队伍建设,培育民族团结进步生力军。注重双语法官的培养、选拔和使用,充分发挥双语法官少数民族身份、法官身份的“双重优势”,培育好推动审判工作和民族团结的生力军。一是在办案过程中,充分发挥少数民族法官及法官助理的优势,深入到民族村寨开展“双语审判”,将法律专业用语转化为通俗易懂的民族语言,妥善化解各民族当事人矛盾纠纷。二是积极吸纳少数民族人民陪审员,强化少数民族人民陪审员参与、监督司法功能。在全县74名人民陪审员中,壮、苗、彝、瑶、布依等少数民族陪审员共29名。坚持“舆论阵地”建设,“边‘槌’法声”成为促进民族团结进步主推手。为营造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浓厚氛围,马关县人民法院以“一网两微”等平台为宣传载体,大力开展“两个共同、三个离不开、四个共同、五个认同”等内容宣传,并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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