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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释法法院执行无国界千里躲债终须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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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靳洪硕马关县人民法院

法院执行无国界千里躲债终须还

“你即使不在中国的土地上,也必须要履行中国生效的法律文书确定的属于你的义务。”这是近日马关县人民法院一名执行法官与被执行人的对话。被执行人韦某因合同纠纷被马关县人民法院判决支付合同价款元,判决书生效后韦某拒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远赴他国务工。

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通过多方查找终于与韦某取得联系,韦某对法院判决并无异议,但对于何时履行含糊其辞、拒不履行。自认为其在国门之外且独身一人,也无可供执行的财产,遂心存侥幸。执行法官通过与韦某多次联系并严肃告知拒不履行的严重后果,其终于主动与母亲联系履行义务。

在此执行法官忠告被执行人,即使你身在国门之外也必须履行我国生效的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否则你将承担的是所有拒不履行的严重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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