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私活体水牛
被民警当场抓获
两人因此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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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7日,马关县人民法院在位于中越边境的都龙镇茅坪村委会公开审理熊某、杨某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物品罪一案。
年5月至7月期间,被告人熊某、杨某先后多次在中越边境购买了8头从越南走私入境的活体水牛。年7月,二被告人在金厂镇畜牧站使用事先向同村村民购买的耳标为走私水牛办理检验检疫证明时,被文山边境管理支队马关边境管理大队民警查获。经鉴定,二被告人走私的活体水牛价值10.85万元。
马关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二被告人以牟利为目的,逃避海关监管,在未办理准许进口证件的情况下,擅自从越南走私国家禁止进口的活体水牛的行为构成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物品罪,依法判处杨某有期徒刑9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元;判处熊某有期徒刑8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元。
庭审结束后,马关县人民法院干警和文山边境管理支队马关边境管理大队民警还现场向群众讲解了打击整治跨境违法犯罪的相关知识。
通过这次公开庭审,广大群众对跨境违法犯罪的危害有了更深刻、更直观的感受和认识,对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物品等涉边违法犯罪行为形成强大震慑力。
文章来源:马关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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