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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关县检察院全面推进认罪认罚听取意见同步

为进一步推进高检院《人民检察院办理认罪认罚案件听取意见同步录音录像规定》文件要求,马关县人民检察院高度重视,切实推进工作,提升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质效,保障了认罪认罚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进一步提高了控辩协商透明度和司法公信力,采取三条措施。

01强化硬件保障,挂牌专门听取意见室

充分利用院内原有办案区的场所,对原办案区四个询问、讯问室按照国家档案局《录音录像档案管理规范》要求更新了同步录音录像设备,保证设备同录内容图像清晰、声音稳定并符合同录像归档要求。配备可移动同录设备一体机2台,确保工作正常开展;组织技术人员对业务部门全体干警进行培训,保证录制程序和过程科学规范;积极探索专门的听取意见室,现已建成“认罪认罚案件听取意见室”挂牌,并将相关制度规定上墙,使犯罪嫌疑人对认罪认罚的权利义务和同录的程序了然于心。

02加强沟通协调,探索值班律师6+1值班模式

该院第一检察部牵头,多次与马关县司法局沟通协调,最终形成值班律师6+1值班模式,即每周周三派出一名值班律师到我院坐班,其余六天根据认罪认罚同录的数量,活动邀请其他值班律师参与。6+1值班模式运行后,各承办人大部分同录集中在周三完成,实现了效率与效能充分结合。

03严格规范执法,提升同录规范化水平

严格按照认罪认罚同录相关规定开展工作,除了规范录制要求和内容等,要求控辩协商必须在检察官、犯罪嫌疑人、值班律师(辩护人)三方都在场的情况下进行,对所有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公诉案件要确保%同步录音录像,逐案逐人录制并规范存档,真正实现协商环节全程留痕、协商内容固定可溯。

近年来,马关县人民检察院认罪认罚工作持续走深走实,办案中释法说理更为透彻,解决了控辩协商、值班律师实质性参与等问题,进一步规范控辩协商过程,推动同录工作快捷、规范、完善运行,取得了明显的质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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