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马关县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印发马关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核酸检测工作方案的通知》(马应疫指部发〔〕31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规范做好我县重点人群及重点场所核酸采样工作,优化采样工作流程,马关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核酸采样点将于5月8日起恢复疫情常态化重点人群、场所核酸采样工作,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样对象及范围:县疫情防控指挥部指定的全县范围内重点人群、重点场所,不再对其他人群进行采样。
二、采样地点:马关县档案局(疾控中心对面)停车场内。
三、采样时间:上午8:10—11:30,下午14:30—17:30(周末、节假日均采样)。
四、出报告时间:当日上午11:00点之前采送者,当日下午16:00左右出报告结果;当日11:00点以后采送样者,次日下午16:00左右出报告结果。
五、相关要求告知
1.采样人员自觉遵守相关疫情防控要求,做好个人防护(佩戴口罩)并配合工作人员做好体温检测及“两码”查验工作,保持两米线外排队等候。
2.因检测量较大,核酸检测结果会出现延迟的情况,各检测对象(单位)可以结合实际,提前与县疾控中心沟通协调妥善安排采样时间。
3.因平台检测系统原因导致检测结果不能及时推送到健康码上显示(县级无处理权限),急需检测结果人员,请到当地卫生院或县疾控中心实验楼三楼办公室打印纸质报告。
检验科联系-。
马关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年5月7日
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合集#个上一篇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