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境外疫情日益严峻
各边境县疫情防控措施升级
近两天
文山州麻栗坡、马关、富宁
三个边境县先后发布通告
采取措施严惩跨境违法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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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栗坡:举报有奖!电话号码请记好
7月7日,麻栗坡县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发布通告:为防止非法出入境人员将病毒带入麻栗坡县境内,威胁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经县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研究,决定对群众举报非法出入境人员实施奖励。
凡在麻栗坡县境内、卡点值守或巡逻过程中发现非法出入境人员并举报的群众和村组干部,经公安机关查证属实后,按被举报的人数给予人均元人民币奖励。
属国家公职人员的,奖励所在单位人民币元。
同一情形有多个举报人的,奖励首位举报人。
此前发布的《麻栗坡县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继续加大对群众举报出入境违法犯罪给予奖励的通告》(麻疫防通〔〕7号),与本通告不一致的,以本通告为准。
公安机关及有关单位对举报人员信息严格保密,对泄漏举报人员信息的严肃追责,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举报人可向麻栗坡县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或所在辖区乡(镇)派出所举报。举报
麻栗坡县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麻栗坡派出所:—
大坪派出所:—
南温河派出所:—
船头派出所:—
六河派出所:—
马街派出所:—
新寨派出所:—
城关边境派出所:—
茨竹坝边境派出所:—
猛硐边境派出所:—
天保边境派出所:—
下金厂边境派出所:—
八布边境派出所:—
杨万边境派出所:—
铁厂边境派出所:—
董干边境派出所:—
马关:参与跨境违法犯罪,
一家人日子都不好过!
7月8日,马关县发布通告:经研究,决定对全县辖区置国家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安全而不顾,在疫情期间参与、组织、协助、运送、窝藏、包庇跨境违法犯罪的行为进行严厉惩处。
一、一律对跨境违法犯罪人员从严、从重、从快依法打击处理。依法扣押其驾驶证、行驶证、营运许可证,冻结其银行账户,经查证属违法犯罪涉案财物或违法所得购置(建设)的房屋、车辆依法予以查封、收缴、追缴。
二、一律对跨境违法犯罪人员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在入学、入团、入党、参军、考录公务员、考聘事业单位、就业等函询调查或政治审查时从严依规审核把关。
三、一律对跨境违法犯罪人员及其共同生活人员取消发放本年度及下年度边民补助,暂停林业、农业、医疗、就学等政策性优惠补贴、补助及政策性贷款申请,暂停新宅基地审批申请。
四、一律禁止非法通婚的外籍人员及随居人员随意离开所居住的乡(镇、场),特殊原因确需离开所在乡(镇、场)辖区的,须逐级报所在乡(镇、场)同意;不得引带外籍亲友非法出入境,发现违法行为立即主动向村(社区)报告。境内居民为跨境违法犯罪提供便利或知情不报者,依法从严从重处理,并列入失信人员管理。
五、一律对雇佣、使用非法入境外籍人员的公司、企业、合作社、个体户等依法从重处理,并取消政策性补贴补助、奖励等优惠性政策,取消评优评先资格和各类项目资金支持。
六、一律对参与跨境违法犯罪的党员、公职人员开展“一案三查”,依规依纪依法进行顶格处理,倒查管理责任,取消所在单位、组织年度评先评优资格。
七、一律对跨境违法犯罪人员在全县进行公开曝光,在其居住地公共场所粘贴惩戒通告。
八、一律查封和从重处罚非法入境人员容留场所。对未严格落实住宿旅客实名登记、流动人口信息采集和报送制度的旅馆(酒店)、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等依法从严从重处理。
九、一律将跨境违法犯罪人员纳入县辖区黑名单管控,各类营业网点、娱乐场所、宾馆旅店、出租房屋、加油站、旅游景区、公共交通等行业经营者不得向其本人提供服务和便利,一经发现,依法从严从重顶格处理。
十、一律对举报跨境违法犯罪行为的人员兑现奖励。经查实,在抵边一线村组抓获跨境违法犯罪人员的,每抓获1人奖励人民币(下同)元,在县内其它区域抓获的,每抓获1人奖励元。群众自行抓获并扭送公安机关的,在抵边一线村组每抓获扭送1人奖励0元,在县内其它区域抓获扭送的,每抓获扭送1人奖励元。县内各疫情防控卡点查获跨境违法犯罪并经公安机关核实的,每次奖励该卡点元。
除以上奖励外,对举报走私大牲畜(牛)的,每查获1头大牲畜(牛)奖励元;群众自行查获的,每查获1头大牲畜(牛)奖励元。公安机关严格对举报人信息进行保密。
富宁:别参与跨境违法犯罪,代价太大!
7月7日,富宁县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发布通告,决定对辖区内贪图个人利益,置国家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于不顾,参与、组织、协助、运送、窝藏、包庇跨境违法犯罪行为的人员进行严惩。
对跨境违法犯罪人员一律从严、从重、从快依法打击处理,依法扣押其违法犯罪活动车辆及其驾驶证、行驶证、营运许可证,冻结其银行账户,经查证属违法犯罪涉案财物的依法予以收缴和追缴。
对跨境违法犯罪人员及其父母、配偶、子女在入团、入党、参军、考录公务员、考聘事业单位、就业等函询调查或政治审查时,依规从严审核把关,原则上一律不予通过。
对跨境违法犯罪人员及其共同生活人员,一律取消发放本年度未发放及下年度预发放边民、林业、农业等政策性优惠补贴和补助并登记备案,列入失信人员名单。
非法通婚的外籍人员及随居人员一律不得随意离开本村(社区),不得引带外籍亲戚朋友非法出入境,有情况必须立即向村(组)干部报告。每日必须向所居住村小组干部报到,若因特殊原因离开的必须报经村(组)干部审批,否则作为“三非”人员依法从重处理。我国居民为跨境违法犯罪提供便利和知情不报者,依法从重处理,并列入失信人员名单。
对雇佣、使用非法入境外籍人员的企业、合作社、个体户等,一律依法从重处理,并取消政策性补贴补助、奖励等优惠性政策,取消评优评先资格和各类项目资金支持。
对党员、公职人员参与跨境违法犯罪的,一律依法依规依纪从重从严处理,落实“一案双查”制度,倒查管理责任。
对跨境违法犯罪人员,一律在全县进行公开曝光,在其住所公共场所张榜通报。
对举报跨境违法犯罪行为的人员,经查证属实的,按州、县出台的举报奖励办法规定实施奖励。
资料:三县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通告
编辑:侯佑琴
制作:张振飞
审核:梁丹